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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记者 王金虎
保护少年儿童,就是守护祖国的明天。今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年,40年栉风沐雨,一代代未检检察官从办理一个个具体案件出发,推动制度创新,以法治力度与司法温度守护着少年儿童的今朝与明天。

江苏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宣讲团成员(左五)走进兴化市文峰小学给学生讲解法律知识。周社根摄/光明图片
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1万人;2021年以来,检察机关支持1.8万名未成年人提起民事诉讼;2020年5月以来,检察机关通过强制报告发现案件1.7万件;4.4万余名检察官在8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
6月23日召开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分享了这份成绩单。从最初一域一地的先行先试,到如今覆盖全国四级2200多个检察院的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检察之力托举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彼时星火,今已燎原。
从零星试点到系统完备
“1986年,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设立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迈出了中国未检专业化探索的第一步。”史卫忠介绍,40年间,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大致历经4个发展阶段,完成了从零星试点到系统完备的跨越式发展。
口碑信誉配资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全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大幅上升。针对刑事犯罪形势和未成年人犯罪特点,1986年6月,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科设立了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专门承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预防犯罪等工作。
同一时期,重庆、福建、北京等地也先后在起诉、批捕部门设立类似的专门办案组,调整单纯以打击惩治为主的做法,开始注重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1991年、1999年,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出台,确立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进入20世纪,全球化背景下社会快速转型,城乡二元体制及城镇化的推进催生了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群体,互联网普及增加了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接触不良信息的风险,未成年人犯罪又出现上升势头。

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梅玫(左一)在重庆市为明学校与学生交流。新华社发
在此背景下,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开始探索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比如2002年,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推动建立全国第一支专职合适成年人队伍;2009年11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成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在全国率先建立三级未成年人检察机构体系。
“这一阶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的发展思路逐步确立,多项实践探索成果逐步成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被长期坚持、持续深化的基础性制度机制。”史卫忠表示。
与此同时,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犯罪低龄化、暴力化、网络化问题开始凸显,这对未检工作提出新的要求。2012年10月,最高检发文对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建设、办案规范、工作机制、队伍专业化等提出全面要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逐步由地方探索向顶层设计转变。2015年12月,最高检成立临时性厅级内设机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标志着全国四级未成年人检察机构设置基本完成。
史卫忠介绍,2018年12月,经党中央批准,最高检在内设机构改革中设立了专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200余个检察院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机构或办案组织,近1.5万名检察人员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回顾40年发展历程,从蹒跚起步到阔步前行,从小小萌芽到遍地开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框架基本形成。

河南商丘夏邑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为学生介绍禁毒知识。新华社发
从个案办理到制度创新
未检工作的生命力,集中体现在一系列从个案中孕育而生的制度创新上。这些机制将抽象法律原则转化为温暖具体的司法实践,破解了一个又一个保护难题。
“一号检察建议”的诞生就是生动例证。
2018年6月,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发表意见,最高人民法院采纳全部抗诉意见,齐某由十年有期徒刑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以办理该案为契机,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性侵害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第一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即‘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白洁细说。
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同样发端于办案实践。
为推动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等问题,2020年,最高检在总结多地探索经验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意见,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同年,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被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吸收,成为必须不折不扣执行的立法要求。自2020年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以来,通过强制报告发现案件1.7万件,对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督促追责1900余人。
一同被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还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实践中,未成年人公共利益易受侵害且维权存在困难。对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6条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2020年12月,针对某短视频公司侵犯儿童个人信息问题,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成为全国首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此外,最高检发布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指引,将“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住宿经营场所、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等领域列举为公益诉讼监督重点。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最高检指导地方检察机关聚焦校园及周边安全、食品安全、网络保护等领域,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4.8万件。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已深度嵌入网络空间。与此同时,网络欺凌和隔空猥亵等风险也随之而来。
元股证券:ygzq.hk针对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上传,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问题,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了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同样构成犯罪的追诉原则。2019年以来,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犯罪1.8万人,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此外,针对家庭监护问题,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印发《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创新建立督促监护令制度,督促解决家长不想管、不会管、管不了等问题。
在司法办案中平衡保护与惩戒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连续多年呈上升趋势,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从2020年的5.5万人上升至2024年的10.2万人,且呈现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等特点,有的案件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
2024年,发生在河北邯郸的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震惊全国。案发后,涉案3人被刑事拘留。
由于3人当时只有13岁,能否对其进行刑事追究一时引发广泛讨论。其实,早在2021年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就已将刑事责任年龄个别下调至12周岁。据此,最高检审查认为,3人作案时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且情节恶劣,应当依法核准追诉。最终,3人得到应有的法律追究。
“低龄不是免罪金牌”。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发展报告显示,202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24人。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新形势,检察机关不断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意识,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表示,司法办案发现,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往往与抚养、监护、教育等民事、行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有很大关系。同时,有的刑事案件解决了,但民事保护没有跟上,同样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回归。
自2018年起,最高检部署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试点工作,2021年全面推行,把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归口未检部门统一办理,统筹运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抗诉、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强化综合司法保护。
缐杰补充,尤其是通过“一案多查,多案联查”的思路,指导各地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同步审查是否应当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同步审查是否存在刑事犯罪线索,实现“1+1>2”的职能聚合。这也对未检工作专业能力的广度、深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培养精通“四大检察”的“全科医生”,最高检持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全国未检创新实践基地,举办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创设四级院同堂培训的“未检大讲堂”,创建全国未检人才库等。
史卫忠介绍,以2004年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莎姐”工作室为代表的“星星之火”,已经形成“百花齐放”的燎原之势。目前,24个省级检察院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并涌现出梅玫、章春燕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检察英模人物。
四十年,岁月如歌。从办理一个个具体案件,到推动一项项制度创新,未检检察官们用坚守书写了无数温暖的法治篇章,也必将守护更多“祖国的花朵”向阳生长。
《光明日报》(2026年07月05日 07版)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移动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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