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桩合同诈骗罪,正在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借用大悟县人民法院场地)公开开庭审理。

▲孝感中院借用大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件
本案中,在农资领域摸爬滚打了近30年的吉林德惠市“十大杰出青年”郭广辉等人,被指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在一家共同出资成立的公司中,骗取对方财物。
元股证券:ygzq.hk庭审披露出来的证据显示,在该合资公司成立前,双方已采取“赊销模式”合作多年,此后这种模式始终延续。湖北方面的被害方曾认为,该合资公司的成立,“符合产业行业政策和市场需求,拥有广阔发展前景”“有利于加快复合肥产业布局”。
双方合作时间连续超过10年,据此被告人郭广辉及其辩护人指出,本案不存在诈骗意图,属民事纠纷,非刑事犯罪。
成立合资公司
相关文件称“拥有广阔发展前景”
老牌杠杆配资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的黄麦岭生物科技(德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惠公司),一共有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麦岭公司)、武秀涛、吉林省众望肥业科技有限公司三个股东,三者分别持股40%、35%、25%。
据天眼查及庭审信息,黄麦岭公司属于国有控股企业,由湖北省黄麦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武秀涛代吉林众望兴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控股,并担任德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吉林省众望兴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众望肥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郭广辉。
郭广辉的亲友郭乐宇介绍,郭广辉是吉林省德惠市人,曾被评为德惠市“十大杰出青年”,其所属企业是吉林省德惠市化肥生产销售头部企业。1995年,21岁的郭广辉从学校毕业后进入农资领域,成为德惠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化肥库硝铵组的一名保管员,之后至2021年本案案发,郭广辉始终在农资领域摸爬滚打。

▲本案被告人郭广辉
黄麦岭公司原是民营企业,2014年左右被国企收购。该公司地址位于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阳平镇。
郭乐宇介绍,早在2009年,郭广辉就与黄麦岭公司建立了赊销合作关系。所谓赊销合作,即黄麦岭公司将化肥发给郭广辉一方,郭方在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统一销售后,再对账回款。
红星新闻记者掌握的一份黄麦岭公司〔2017〕50号文件显示,黄麦岭公司根据上级集团公司2016年召开的党政联席会议精神,加快了磷化工板块布局,黄麦岭公司利用吉林省众望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磷铖肥业有限责任公司熟悉市场、产品、行业的优势,分别合资设立了德惠公司,黄麦岭生物科技(公主岭)有限公司。
德惠公司的注册地为德惠市振兴街东侧。〔2017〕50号文件称,上述两个合资公司的产品,符合行业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提升黄麦岭公司在东三省销售影响力的同时,有利于加快复合肥产业布局”。

▲德惠公司外景
“风险管控” 后
多人被指控犯合同诈骗罪
据庭审披露的证据,德惠公司成立后,双方通过签订《仓储协议》《购销合同》等,延续了此前的赊销模式。以2017-2018销售年度为例,签订于2017年9月27日的一份《购销合同》显示,双方约定“先货后款”。该销售年度最终回款完成时间是2018年7月31日。
据起诉书,2017年至2020年的四个销售季(特指从上年度6月至本年度5月的销售期间),黄麦岭公司通过众望兴农公司销售磷酸二铵、磷酸一铵、复合肥等肥料共计6.353895万吨,货款总额共计1.5997481081亿元,“基于被告人郭广辉每个销售季全额支付货款、超额完成利润指标等履约表现,2021年销售季黄麦岭公司继续与被告人郭广辉开展合作。”
然而到2021年,这种延续了十余年的“赊购模式”,突然出现“风险”。
2020年年底,黄麦岭公司所属集团的审计法务部门,作出一份《关于黄麦岭生物科技(德惠)有限公司赊销风险管控法律意见》指出,黄麦岭公司赊销化肥欠款数额近1亿元,存在资金回笼风险,已下达了审计整改意见书。意见指出,这笔欠款无抵押、无担保、无还款计划,“存在重大回款风险”。
审计法务部门建议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包括与武秀涛、众望肥业签订股权质押协议、连带责任保证协议。至于黄麦岭公司,审计法务部门建议增派库管人员增加货权管控,销售人员必须做到“谁经手、谁负责”,销售人员必须签订货款回笼责任状,“德惠公司销售必须做到先款后货、杜绝赊销”。
“德惠公司每笔销售款收回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付给黄麦岭公司指定账户,德惠公司工作人员违反法律及公司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将依法承担民事、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法律意见称。
检方认为,郭广辉、武秀涛、王某文、孟某新等人明知将众望兴农公司2021销售年度收入转移、消耗后,郭广辉及其实控的众望兴农公司、众望肥业公司均将不再具备支付或担保支付1亿余元货款的能力,仍一方面转移、消耗货款、提供担保,另一方面“硬挂”劣质债权,故意造成众望兴农公司无履行能力、担保无实效的局面,意图达到以“空壳公司”赖账、以劣质债权抵债的目的。
最终,检方以“合同诈骗罪”对郭广辉等人进行起诉。
被告人否认指控
辩护人称属民事纠纷
黄麦岭公司方面2020年12月出具的一份《审计巡检报告》称,德惠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于掺混肥的委托加工销售,在市场相对饱和的情况下,公司对周边四省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的市场占有率决定了公司能够获取利润的多少,审计期间,“审计组对德惠公司的营销团队印象深刻”。
“(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四省区作为国内主要的粮食产区,给予德惠公司早在当年6月已超额完成年度利润任务的契机,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德惠公司不仅抓住机会在同业竞争中取得一定优势,同时帮助母公司黄麦岭在该地区进一步打响品牌知名度。”报告称,德惠公司“可以说在战略上是成功的”,对母公司黄麦岭而言,德惠公司担任了东北地区产品销售前站的角色,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销售收入风险转换(转为客户信用风险)的职能。
黄麦岭公司请示成立德惠公司的文件中,联系人为简某振,其没有接听红星新闻记者电话,以对相关变故作出解释。德惠公司成立后,与郭广辉一方对接的黄麦岭公司业务经理王某,亦拒绝对变故作解释。统计证据显示,黄麦岭公司方面作出《关于黄麦岭生物科技(德惠)有限公司赊销风险管控法律意见》后,该公司仍陆续发货近一万吨。
被告人郭广辉一方否认“合同诈骗罪”等指控。郭广辉的家人称,本案中赊购模式的“风险”,属于黄麦岭公司方面内部管理人员调整后的理解。实际上,本案的交易具有长达十余年的延续性、连贯性,该模式始终处于黄麦岭公司的明知状态下,双方约定每年5月份全部结清上一个销售季的全部费用,但受下游客户影响,实际最晚的一年推迟到了12月。“这次没想到,合同履行期还没有完全结束,双方仍在沟通中,对方就突然报案。”
据庭审证据,黄麦岭公司方面的2021年5月作出的一份《情况汇报》显示,该公司法律顾问提出“以刑促民”建议,“公司可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刑事风险防控手段追回货款。”
郭广辉的辩护人认为,本案系因国企改革背景下的赊销模式调整、价格争议及担保责任认定引发的民事纠纷,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广辉具备合同诈骗罪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本案中双方合作多年,实际履行中签订合同、发货销售、调价结算、完成回款等主要交易环节已经相对固定。黄麦岭公司始终明知赊销,并非被骗而发运货物。
辩护人还指出,从销售能力角度评价,郭广辉不但具有合同履行能力,而且具有超一般经销商的履行能力,郭广辉在黄麦岭公司下达指标翻倍的情况下仍完成了销售任务,这也是黄麦岭10余年以来明知赊销风险仍与郭广辉保持合作的根本原因。

红星新闻记者从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本案仍在审理中。
红星新闻记者 刘木木
编辑 许媛
审核 王光东配资杠杆平台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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